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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汇(中国)有限公司山东路桥章丘产业园设备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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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章丘产业园设备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E3EVkzhEOuG7xRbzbX3eg 提取码:vsgz

2)华体汇(中国)有限公司山东路桥章丘产业园设备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放置在章丘区清照大街8271号厂区内,公众可直接前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明水经济开发区项目区周边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小区、村庄和个人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eIdc-y2lUy1piTEDAJApA;提取码:mm5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环评单位电子邮箱:13964176408@163.com

2)公众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或发送短信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或环评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郭主任18953183931  

环评单位:刘  13964176408;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华体汇(中国)有限公司

布日期:2021年11月11